• 本附件構成協定的組成部分。
  • 科索沃和塞爾維亞充分承諾遵守協定和本附件的所有條款,並迅速和真誠地履行各自根據協定和本附件承擔的所有義務。
  • 雙方注意到,該協定和執行附件將成為科索沃和塞爾維亞各自加入歐盟進程的組成部分。雙方注意到,在協議和本附件通過後,歐盟調解人將立即啟動修改塞爾維亞第 35 章基準的程序,以反映塞爾維亞根據協議和本附件承擔的新義務。科索沃正常化問題特別小組的議程將同樣反映科索沃根據協定和本附件承擔的新義務。
  • 雙方同意作為緊急事項批准在歐盟推動的對話下談判達成的《失踪人員宣言》。
  • 為執行第 7 條,科索沃立即在歐盟推動的對話中啟動談判,以製定具體安排和保證,以確保科索沃塞族社區的適當自我管理水平,符合歐盟調解人確定的先前相關對話協議.
  • 雙方同意在 30 天內成立一個由歐盟擔任主席的聯合監督委員會。所有規定的實施應由聯合監督委員會確保和監督。
  • 為執行第 9 條,歐盟將在 150 天內組織捐助者會議,為科索沃和塞爾維亞制定投資和金融援助計劃。在歐盟確定協議的所有條款已得到充分實施之前,不會進行任何支付。
  • 科索沃和塞爾維亞同意所有條款將相互獨立實施。
  • 本附件各段的順序不影響其實施順序。
  • 科索沃和塞爾維亞同意不阻止任何條款的實施。
  • 所有與協議實施相關的討論都將在歐盟推動的對話下進行。
  • 科索沃和塞爾維亞認識到,任何不履行協議、本附件或過去的對話協議義務的行為都可能對其各自的歐盟加入進程和從歐盟獲得的財政援助產生直接的負面影響。